——围墙设施第四标段已由昌吉市发改委以昌石发改投资[2021]8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昌吉市经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头屯河综合旅游开发项目——围栏设施、围墙、栏杆等。
1.5工期要求:计划2021年9月22日开工,2021年11月20日完工。总工期为60天(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全套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3.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资质证书,并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建设工程业绩)不少于两项(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
3.5.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要求: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
3.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近五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类似工程业绩(类似业绩指建设工程业绩)不少于1项(中标通知书(结案或发包通知)、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同时提供;注:业绩证明材料应反映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市场准入限制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过程的投标人,请于每天上午10: 00至13: 3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 30至19: 00在新疆西北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伊宁路318号江西大厦9楼)持下列有效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书、法定代表人证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人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及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单位: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